| 索 引 号 | 14258248/2026-00096 | 分 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威尼斯人博彩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6-07-21 |
| 标 题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 | ||
| 文 号 | 连区政办发〔2026〕25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强化涉法事项源头风险防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3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时 效 | 有效 |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26-08-12 15:58:49 来源:威尼斯人博彩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前三岛乡人民政府,连云开发区:
《连云港市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已经区十六届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尼斯人平台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强化涉法事项源头风险防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审核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30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以下统称"街道(乡)")对拟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等事项开展法治审核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应审尽审,坚持依法、公正、为民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事项,包括制定有关威尼斯人平台、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作出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或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需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内部审核或集体讨论等程序后方可作出的行政决定。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在行政管理、威尼斯人平台等活动中,街道(乡)作为签约方所订立的合同、协议、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承诺书、备忘录等具有契约属性的法律文件。
第八条 街道(乡)是基层法治审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审核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审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街道(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是法治审核工作具体承担机构(以下统称"基层法治审核机构"),负责法治审核事项的登记、流转、协调,依托司法所等专业力量,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资源,切实做好基层法治审核工作。
第二章 法治审核目录
第九条 各街道(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职责权限,编制法治审核事项具体目录,报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区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具体目录不适当的,应当及时指导调整。
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政府合同为基层法治审核必审事项。
可以结合实际将威尼斯人平台答复、投诉举报答复、行政赔偿决定以及可能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涉法事项纳入基层法治审核范围。
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法治审核机构根据村(居)民委员会的需要,视情为其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供法治审核服务。
第十条 各街道(乡)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修订、职责调整等实际情况,对法治审核事项具体目录实施动态调整,调整后应当及时报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法治审核程序和内容
第十一条 法治审核是纳入法治审核事项作出决定之前的必经程序,对于不需要上会讨论事项,逐级报领导审签前,应当提请基层法治审核机构进行法治审核。
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审核事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公平竞争审查认为违反相关规定的,不得提交法治审核。
第十二条 送审时起草单位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交基层法治审核机构: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及依据对照表、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和分歧协调情况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听证、风险评估报告、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情况等程序材料;
(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职能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按规定履行的公众参与、决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材料;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送审函、拟制的行政执法文书、相关事实、法律依据、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证据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四)政府合同:政府合同送审稿、起草说明、制定依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相关材料;
(五)其他涉法事务:待审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主体是否具有制定权限;
(二)制定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
(三)制定过程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四)文件形式是否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格式;
(五)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四条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具有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滥用职权;
(二)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是否存在无证执法、一人执法现象;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五)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有无完整全面记载;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九)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第十六条 政府合同法治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适格;
(二)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三)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否合法;
(四)是否存在导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可撤销的内容;
(五)签订形式、程序是否依法合规;
(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报送法治审核,应当保证必要的审核时间。
除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其他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就审核事项作出决定的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执法承办机构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应当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审核机构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法治审核时间自审核机构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计算。审核材料不完备、不规范,需要补正的,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基层法治审核机构根据不同情形明确提出合法或违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结论以及理由、依据和相关意见建议。起草单位应当根据书面审核意见,作必要的修改或者补充。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送审文件,起草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还应当将送审文件再次送审。
第四章 法治审核工作规范
第十九条 基层法治审核机构在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编制法治审核工作流程图,根据需要采用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开展法治审核,根据不同事项和情形,出具明确的法治审核意见。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对政府合同等其他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十条 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要求派员参加会议等方式代替法治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未经法治审核或者经审核不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和其他涉法事务,不得提交领导审议、签发。
第二十二条 基层法治审核机构应当对已经完成的审核事项归档,妥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法治审核档案材料。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法治审核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升审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十四条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专业覆盖全面、分布均衡、能力匹配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引入熟悉法治审核工作的法学专家、律师、公证员等担任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开展基层法治审核,切实发挥智囊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探索创新公职律师参与基层法治审核工作机制,通过优先上岗、统一调配使用、协助审核等方式,整合区级各部门、街道(乡)公职律师资源,发挥其专业特长,提升基层法治审核水平。
第二十六条 建立法治审核意见采纳反馈机制,起草或者承办机构及时向基层法治审核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必审事项未经法治审核或者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审核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权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基层法治审核机构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法治审核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权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立基层法治审核尽职容错制度,对因法律规定理解适用存在分歧、专业判断差异、试点性创新性工作依据界限不明等情形,经审慎审查后法治审核意见仍出现差错的,按规定予以免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开发园区管理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法治审核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30日。
附件:1.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法治审核事项参考目录
2.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法治审核参考流程图
3.威尼斯人平台街道(乡)法治审核签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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